東莞上半年環境違法114家企業被罰共697萬
來源:南方日報
慧聰表面處理網:廣東省東莞市環保局定期向社會公布重大行政處罰案件,并且對企業違法情況納入企業信用管理。近日,廣東省東莞市環保局向外界公布了2011年上半年環境違法行政處罰重大案件。數據顯示,2011年上半年共有114家企業或個人被處以5萬元以上罰款,共計處罰金額697萬元。
環保部門加大查處力度
近年來東莞無照經營的地下工廠屢查屢犯。針對這種情況,東莞市環保局除加大監管和處罰力度以外,還聯合工商行政部門對無照經營的環境違法行為進行專項查處。
東莞市公布的環境保護行政處罰重大案件中,有29家違法企業為無照經營,對比上兩個季度大幅減少。
但無照經營環境違法行為依然存在,如鄭東山(公民身份號碼:441422***0936),在未經環保部門審批同意的情況下,擅自在東莞市虎門鎮南柵第四工業區開工建設,主體工程已投入使用,進行五金加工,設有除油、除銹、電鍍、清洗等工序和堿銅缸、酸銅缸、鍍鎳缸、除油滾桶、除銹缸、除油缸等設備,未配套建設污染防治設施,電鍍等工序產生的廢水、酸霧廢氣等直接排放。對于該無照經營企業的經營者,環保部門責令其立即停止使用設立在東莞市虎門鎮南柵第四工業區的所有生產工序和設備,并處8萬元罰款。
東莞市環保局表示,將繼續加大對無照經營環境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切實有效地遏制無照經營環境違法行為的蔓延勢頭。
對惡劣行為實施重罰
本次公布的環境違法行政處罰重大案件中,環保部門對違法性質惡劣、拒不落實整改的環境違法行為實施重罰。
如東莞沙田成隆發泡膠廠于2008年在未重新報批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情況下,擅自增加鍋爐等設備,并已投入使用,受到環保部門的行政處罰,罰款人民幣2萬元。2011年,該廠又在未經環保部門審批同意的情況下,擅自將已驗收合格的燃煤鍋爐的燃料改為木糠、木柴,并投入使用,需要配套建設的鍋爐污染防治設施未經環保部門重新驗收合格。對于這種存在主觀故意違法的企業,環保部門決定對其實施加重處罰,處6萬元罰款。
自由裁量標準實施
東莞市環保局本次除了公布環境違法行政處罰重大案件以外,還于今年8月份公布實施了《東莞市環境保護局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標準》。這一標準是根據環境保護相關法律法規,參照省的自由裁量標準,結合東莞的實際情況,按照違法企業的規模大小、對環境造成的危害程度、違法性質是否存在主觀故意違法等等制訂。
東莞市環保局表示,自《東莞市環境保護局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標準》公布實施以后,全市各環保分局在作出行政處罰時也必須按照《裁量標準》嚴格執行,這對環境行政處罰的公正性提出了明確的裁量范圍。
同時,為了加強對各環保分局行政處罰工作的監督,市環保局規定所有環保分局作出的行政處罰案件材料都要按時上報市局備查,而市局也不定期到各環保分局進行指導、監督、檢查,確保陽光執法、依法行政。
展會回顧 | 2024國際(廣州)表面處理 電鍍 涂裝展覽會
【行業數據】日本FPC產額連續3個月正增長
前4個月我國貨物貿易進出口增長5.7%
2023年1-10月廣州經濟運行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