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部:中國將建立重金屬污染責任終身追究制
發布時間:2011-05-23 來源:新京報
近日,在公布德清血鉛事件調查結果的同時,環保部再次下發通知,要求各地切實加強鉛蓄電池(鉛蓄電池加工、組裝、回收)及再生鉛行業的污染防治工作。
據悉,我國將建立重金屬污染責任終身追究制。對于發生重大鉛污染以及由鉛污染引發群體性事件的地區,環保部將對該區域所在地級市實行區域限批,暫停該市所有建設項目的環評審批。
對造成環境危害的肇事企業將立即責令停產,停止排放污染物。因重金屬污染造成群發性健康危害事件或造成特大環境污染事故的,將依法對造成環境危害的企業負責人及相關責任人追究刑事責任。將從企業的立項、審批、驗收、生產和監管各環節,依法依紀對當地政府以及有關部門責任人員實施問責,嚴肅追究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員的行政責任。造成較大影響的,取消其三年內在環保系統評先資格。今后凡發生重金屬污染事件的地區,當地政府主要領導應承擔領導責任。
環保部指出,地方各級環保部門對轄區內所有鉛蓄電池及再生鉛企業開展監督性監測,重點檢查物料的管理、重金屬污染物處置和應急處置設施情況等。并全面開展清潔生產審核,對現有鉛蓄電池及再生鉛企業每兩年進行一次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各地新建涉鉛的建設項目必須有明確的鉛污染物排放總量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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