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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水源保護敏感區將禁危險廢物排放項目
發布日期:2013-04-17 關注:3328

廣東水源保護敏感區將禁危險廢物排放項目

來源: 廣州日報

 

  本報訊 (記者杜娟 通訊員陳惠陸)記者從近日召開的全省危險廢物污染防治工作會議上了解到,廣東將禁止在水源保護敏感區建設鞣革、電鍍等有危險廢物排放的項目。 

  據介紹,近年來廣東省危險廢物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積極進展。然而,危險廢物污染防治工作仍然是我省環境保護中的一個薄弱環節,環境污染和風險日益凸顯。據了解,按照國家和省的要求,到2015年前廣東省要建成覆蓋全省范圍的危險廢物最終處置設施,保障無利用價值或低利用價值的危險廢物全部得到安全處理處置。 

  為加強危廢污染防治,保障環境安全,經省人民政府同意,近日省環保廳將印發《關于加強危險廢物管理工作的意見》。該《意見》提出了全省危險廢物污染防治總體目標——到2015年,廣東將全面摸清危險廢物底數,建成危險廢物管理信息系統并實現網上轉移審批,規范化管理水平大幅提高,建立危險廢物污染防治長效管理體系,提升危險廢物“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處理率。產生單位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達到90%;經營單位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達到95%。 

  《意見》要求,各地市必須強化源頭調控,突出防控重點。如禁止在東江、西江、北江、韓江等重要河流水源保護敏感區建設鞣革、電鍍等有危險廢物排放的項目。此外,原則上年產生或貯存危險廢物1噸以上的單位列為市級危險廢物重點源;年產生或貯存危險廢物10噸以上的單位列為省級危險廢物重點源。重點推進粵西北危險廢物處理處置中心等項目建設。 

  《意見》還要求,要強化管理,對納入監管重點源名單的危險廢物產生和經營單位,年抽查率不低于30%,并通報抽查情況;規范轉移,嚴格轉移聯單制度,到2015年跨地級以上市轉移危險廢物實現電子聯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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