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怎樣理解十二五環保新規劃?
來源:中國經濟時報
當前,環境問題越來越突出;“十二五”時期,是我國解決重大環境問題的戰略機遇期。于去年12月出臺的《國家環境保護“十二五”規劃》(以下簡稱《規劃》)引起環保人士的廣泛關注,《規劃》出臺已近一月,民間環保人士是如何理解《規劃》的呢?多一種視角,就多一份智慧,多一份力量,為此,中國經濟時報采訪了環保學者、國際環保組織、國內環保組織,請她們來談談對《規劃》的理解。
中國經濟時報:您認為《規劃》有哪些新意和亮點?
李皓:我將這個新規劃與2007年12月發布的《國家環境保護“十一五”規劃》作了比較,感到《規劃》在治理我國環境問題的觀念上有了一個較大的轉變。過去認為,綜合運用法律、經濟、技術和必要的行政辦法就能解決環境問題,但實際效果并不理想?!兑巹潯肥状翁岢觯e極探索代價小、效益好、排放低、可持續的環境保護新道路。我認為,這條新道路指的就是綠色產業。讓綠色產業取代污染產業,就能使發展經濟與保護環境不再對立,做到“在保護中發展,在發展中保護”。
《規劃》首次將“環保惠民,促進和諧”立為基本原則之一,提出要“切實解決關系民生的突出環境問題”,“將喝上干凈水、呼吸清潔空氣、吃上放心食物等擺上更加突出的戰略位置”,要“維護人民群眾的環境權益”。而這些內容在《“十一五”規劃》中是沒有的。我們看到,《規劃》站在惠民的角度,提出的環保目標與民生密切相關,這是《規劃》的又一個亮點。
李琳:《規劃》突出了科學發展、強化保護的觀點,突出強調了環境容量的概念。我們WWF(世界自然基金會)去年發布了《中國生態足跡報告2010》,從生態足跡和生物承載力兩個角度來分析生態安全問題。生態足跡是指人類對自然的影響,生物承載力是自然對人類活動能夠提供的支持。其中的生物承載力,和《規劃》中的環境容量,是類似的兩個概念。我們很高興看到《規劃》和我們在這里有一種思想上的共鳴。
《規劃》中提到要切實解決關系民生的突出環境問題,包括飲用水安全、食品安全、空氣質量等,這些都是值得肯定的亮點。
《規劃》中還提到要多部門協同推進環境保護。我們知道,大自然不是按行政區域劃分的,一條河的流域,一個生態系統的分布,都是超越于行政區域的,很多環境問題是涉及多個部門的,不是一個部門能夠解決的,只有部門聯動,打破行政界限,才能把環境保護工作做好。
雍容:此次《規劃》最大的亮點和新意是“合力”,環境保護不僅僅是環保部門的事情,而是需要聯合全社會的力量開展行動。各級政府成為落實環境目標的主體,各國家部委通過環保部際聯席會議協同推進,企業明確了主體責任,從而形成全民參與的環保社會行動體系。在第七次全國環保大會上,環保部與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及8大央企簽訂了“十二五”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目標責任書,將量化的環保目標與政績考核相結合,來保證地方政府和企業的行動力。
《規劃》首次提出將建立“有毒有害化學品淘汰清單”,將具有高毒、難降解和高環境危害的化學品列入淘汰名單并逐步淘汰。同時,建立一個“重點環境管理化學品清單”,以限制高環境風險化學品的生產和使用。這是我國首次將具有環境危害的化學品單獨列出清單并對這些化學品進行優先管制,是我國在現有化學物質環境管理上的一大突破。綠色和平希望這兩份名單能夠具有代表性和前瞻性,囊括對生態環境和公眾健康具有已知危害和潛在危害的化學品,并加速其削減、淘汰、消除進程。同時我們也建議健全有毒有害化學品生產使用的信息公開機制,鼓勵全社會參與到化學品環境管理中來,減少企業的環境違法行為,共同迎接一個“無毒”的未來。
王麗娜:我比較關注的是《規劃》中提到的農村飲用水安全問題。其實保護好農村飲用水水源,不僅是對農村居民負責,也是對城市居民負責,因為城市的水源地也基本上在農村,農村水源污染,受影響的是全體國民。因此,開展農村飲用水水源地調查評估,強化飲用水水源環境綜合整治非常緊迫和重要。
還有一個問題就是重金屬污染,尤其是在一些農村地區,因隨意傾倒礦渣造成的污染比較嚴重,去年我國發生過多起鉻渣污染和血鉛事件,《規劃》中明確提出要遏制重金屬污染事件高發態勢,對此我深表贊同。
中國經濟時報:《規劃》提出,要建立全民參與的社會行動體系。在德班氣候大會上,我國的環保NGO也發出了自己的聲音。請問,我國環保NGO發展中目前有哪些亟待解決的問題?
李皓:要提高環境質量,需要社會三大功能群體的參與:政府、企業、民眾。政府負責發號施令,企業負責控制排污,民眾負責舉報傳播。NGO屬于民眾這一群體,做好向政府舉報污染排放、向社會傳播環保知識和綠色生活方式這兩件大事,就能找準自己的位置,完成好自己的使命。但我國一些環保NGO不清楚自己的定位,要試圖去做“發號施令”、“控制排污”這類只有政府和企業才能做的事,結果就會很有挫折感。
《規劃》中有一條為“積極引導全民參與”,這體現出政府鼓勵環保NGO充分發揮作用。我認為,中國的環保事業正進入一個政府與NGO合作的時代。只要找準了自己的位置,并不斷提高知識和能力,我國環保NGO會有許多事情可以做,發展前景廣闊。
李琳:對環境保護工作來說,NGO的作用是很重要的,無數事實已經證明,在對環保事件的反應中,NGO往往快于政府和企業,這是NGO的一個特點。
NGO應該保持獨立性,發出自己的聲音,不要把自己當成政府的代言人。要保持草根性和科學性,立足民間,并通過不斷地學習,用專業知識來武裝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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