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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東莞重點污染源在線監控 實行第三方運營
發布日期:2011-11-17 關注:2885

廣東東莞重點污染源在線監控 實行第三方運營

來源:南方日報

  從10月開始,全市重點污染源在線監控設備實行委托第三方運營管理。昨日,環保局下發通知,要求企業做好交接工作。

 

  據介紹,市環保局在9月份已經按程序組織完成在線監控設備運營管理招投標工作,招標確定了東莞市長城環保服務有限公司和東莞市佳明環保科技有限公司負責全市重點污染源在線監控設備的運營工作。

 

  運營期為3年,運營費由市、鎮街和企業按3:3:4的比例分擔,運營費的支付與環保局對運營商的運營工作考核結果掛鉤。根據有關規定和招投標文件,環保局已制定了《廢氣在線監控設備運營技術服務合同》和《廢水在線監控設備運營技術服務合同》,9月20日至21日,環保局已經分片召開在線監控設備第三方運營管理工作布置會,將運營合同等資料發給各企業,要求各企業于9月26日前簽好合同,9月27日至28日,在線監控設備第三方運營管理交接儀式也在各片區舉行,環保部門現場收取運營合同。

 

  “10月1日至11月30日為運營過渡期。各企業須配合中標運營商在10月1日至31日期間完成全部企業在線監控設備運營管理交接工作。”環保局有關負責人表示,在過渡期間,企業和運營商雙方確認符合運行條件的將共同簽署《在線監控設備運營交接確認表》,并開始正式運營,運營費用由當月開始計算;企業或運營商認為在線監控設備不符合正常運行條件或有其他特殊情況需作出責任認定的,必須填寫《在線監控設備運營管理交接異議情況評定申請表》,并在10月31日前直接報環保局。環保局將于接報后5個工作日內組成運營管理交接技術評定小組到現場核實情況,如評定符合運營條件的,須開始正式運營,運營費用由當月開始計算;確屬企業責任的,企業須在11月30日前完成設備的修復工作,并和運營商完成確認,簽訂《在線監控設備交接確認表》,開始正式運營,運營費用由當月開始計算。

 

 在移交時,環保部門也要求,各企業須根據運營商到企業現場交接的時間安排,交接當日安排企業代表、在線監控設備供應商到場配合現場交接工作。企業和運營商對在線監控設備站房的建設情況、管線的布置情況、儀器設備型號、數量、運行狀態進行清點、記錄;所有清點工作完成后,運營商代表和企業負責人共同在《在線監控設備運營交接確認表》上簽字確認交接。同時,企業須向運營商提交在線監控設備說明書、操作流程、二級門禁密碼、維修記錄、零部件更換記錄、站房管線布置圖等技術移交所需的相關資料。 (記者/歐雅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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