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電鍍等重金屬污染按上限處罰
來源:中國表面工程信息網
在中山市今年的環保專項行動工作方案中,已經明確將持續加大對重金屬污染企業環境的監管力度,重點加大對電鍍、線路板、鉛酸蓄電池等產生有毒有害物質或排放重金屬污染因子的企業以及涉鉛、鎘、汞、鉻、砷等企業的監管力度,嚴厲打擊惡意偷排、超標超量排污、屢教不改、頂風作案等行為。
為了確保中山市順利通過國家環保模范城的復檢,該市還將對偷排、漏排的企業和屢罰屢犯的惡意偷排單位,實施“高限處罰”制度,即以上限進行處罰,該限期治理的限期治理,該關停的依法關停。
“企業存在建設項目違規行為,會被處以最高10萬元罰款,而被查到有偷排行為,最高會被處以20萬元罰款。”有關負責人表示。
據悉,中山市環保局今年1至4月共處罰違法162宗,罰款566萬元,對130多家作出停產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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