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品華:是還“丙爾金事件”真相的時候了
來源:表面工程資訊2013年第4期 作者:沈品華
一、開場白
“丙爾金事件”的爆發仿佛是平地一聲驚雷,在電鍍、尤其在電子電鍍業界掀起了一些波瀾,因有關部門三緘其口,所以使該事件變得更加撲朔迷離起來;但事件已經爆發,要遮要蓋已是不可能的了,現在最應該做的是擺事實講道理,把事情弄它個水落石出,還事件本來面目,常言道:“是牛是馬牽出來溜溜”,終究事實勝于雄辯。
筆者知道這件事已經幾個月了,但沒有去這么關注它,了解的也不詳細,只知道這是個烏龍事件,可能涉嫌詐騙。因為現在社會上詐騙案子層出不窮,所以聽過也就算了。直到看了2013年第3期《表面工程資訊》柳斌社長寫的一篇《關注環境保護事業聚焦“丙爾金”事件》這篇內容翔實、條理清楚的報道后,我才了解了事情的來龍去脈。有位行業老領導對此事非常重視,特地打電話問我看過這篇文章沒有,對此有何看法?奇巧,當天看過此文,還能說出一些道道來,但在電話中難以講清楚。于是這位領導要我寫一篇文章,談談我的觀點。他說,這是行業中一件大事,因為又牽涉到國家相關部委,已上升到國家級的大事了,不是一件小事情,不可小覷。這樣,本來對此做沉默羔羊的我,也得發表一些個人看法了。于是去找了一些資料,又打電話向友人請教,才下筆寫成此文。至于是否客觀、正確,還請業界有識之士和領導批評指正。
二、“丙爾金”的造勢
三門峽恒生科技研發有限公司董事長張群剛自稱歷時9年、經過上千次試驗研發成功的一種清潔鍍金新材料——水合檸檬酸一鉀二[丙二腈合金(1)],簡稱“丙爾金”,其在電子電鍍行業推廣力度之大、推廣手段之高明是行業中罕見的。所謂手段高明,是他竟能取得這么多專家、行業協會乃至好幾個相關部委的信任,為他大開綠燈,從而輕而易舉地達到他設計的目標。中國電子科技大學還為“丙爾金”做了“分子結構的研究”和“分子式的命名”;雖然這一命名有點牽強,結構式很難說得通,但也足可以迷惑一些人。張群剛又申請了專利,有些電鍍或環?!皩<摇边€為此寫文章作報告推薦?!氨麪柦稹卞兘鸸に嚤粐野l改委、環保部、科技部、工信部等部委聯合發文推廣,2012年6月1日這四部委聯合發布的第13號公告《國家鼓勵發展的循環經濟技術、工藝及設備名錄》中,“丙爾金”技術作為替代傳統氰化鍍金的清潔生產技術列入推廣項目,也列入國家環保部第39號公告《國家先進污染防治示范技術名錄》,同時還將氰化鍍金工藝列入2014年淘汰類產品。理由是“丙爾金”可完全替代現有鍍金工藝中的氰化亞金鉀。有了這些不明真相的協會、專家和部委撐腰,給他發通行證,假的也仿佛是真的了。數百億元銷售前景,使得工業不發達的三門峽市官員高興異常,把恒生科技公司當成金娃娃,把它寶貝般地捧起來也就不足為奇了。恒生科技公司頭頂許多光環:2011年,獲得國家環保部環境科學技術一等獎、中華全國工商聯科技進步一等獎、中國民營科技促進會民營科技發展貢獻獎等。所謂公司獨立承擔的產品研發課題《清潔鍍金新材料及新工藝研究》更是入選了國家863科技計劃,還被鄭州網吹捧為“中國第五大發明”!
牛皮吹得確實太過大了。就算“丙爾金”是無毒的新材料,也沒有必要把它捧得這樣高。氰化鍍金溶液主要成分是檸檬酸鉀,配制時不需加氰化鉀,氰化亞金鉀用得極少,清洗水又經過多道回收,最末一道清洗水中游離氰可說是微乎其微,處理方便,處理成本也低。比起量大面廣的氰化鍍鋅工藝的毒性和氰化物的用量來,那真是小巫見大巫,危害程度要小得多;“丙爾金”即使能完全取代氰化亞金鉀,對環境保護實際上也起不了多大作用。這種對環境保護影響不大的項目,有必要如此大張旗鼓造勢推廣嗎?因為金鹽價格昂貴,這里主要是商業利益趨使,借環保東風造勢,讓張群剛鉆了空子。把“丙爾金”吹得如此之高,不但外國人要看我們笑話,說我們中國人膚淺,就連我稍懂些電鍍技術的人也覺得好笑,不可思議。
貫徹2005年12月2日國家發改委發布的第40號令,即《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倒是我們亟待應該做的。該令第三類淘汰類“(十五)其他”中含氰沉鋅工藝,給了一個緩沖期,到2007年底要全部淘汰?,F在緩沖期已過去快6年了,氰化鍍鋅工藝淘汰了嗎?沒有。有些地方氰化鍍鋅工藝還在大行其道!為什么好執行的不執行?好貫徹的不貫徹?為什么仍讓這么大的污染源網開一面,而要舍本求末、大張旗鼓地去推廣“丙爾金”工藝?據我了解,“丙爾金”工藝比原氰化鍍金工藝復雜,穩定性也差,成本又高,與傳統工藝比較不具優勢,所以在寧波推廣后沒有一個單位愿意采用。
另外,還需澄清一點,把氰化電鍍列為落后工藝是不對的。原因是制定政策的人不了解電鍍工藝,認為氰化物劇毒,用它就是落后工藝。氰化物劇毒不能與落后工藝劃等號,氰化電鍍并非落后工藝。即便發達國家也沒有這樣提過,國內電鍍界有識之士更是不贊成這種提法。含氰廢水處理并不困難,如用次氯酸鈉就可將其完全分解成二氧化碳和氮氣。
三、平地一聲驚雷
2013年4月3日,恒生科技公司的銷售公司之一的江門市博成科技公司被廣東省江門市公安局江海分局從保險柜里搜出22瓶“丙爾金”,化驗結果含有75%的氰化亞金鉀和25%的檸檬酸鉀。氰化亞金鉀被列入劇毒化學物品,其生產、運輸、使用、儲存和回收都需嚴格管控。江門市公安局江海分局以涉嫌非法制造、買賣、運輸、儲存危險物質罪,凍結了恒生科技公司賬號、查封了倉庫,迫使其停產,對其代理銷售商以及恒生公司員工共13人刑事拘留。對于恒生科技公司,這無疑是一聲打得他們昏頭轉向的驚雷,也在國內業界引發了強烈震撼,而且在國際上也發生了一系列連鎖反應,引起中外媒體的廣泛關注。實際上香港HKPCA大學及香港金屬表面處理學會也請香港生產力促進局化驗過,又委托亞析美ASMAC公司化驗,利用FTIR紅外線和電子顯微鏡/能量光譜分析,得出結論:“丙爾金”是氰化亞金鉀和檸檬酸鉀的混合物,并非新物質。有學者認為“丙爾金”和它的化學名——水合檸檬酸一鉀二[丙二腈合金(1)]的命名是臆測出來的,KAu2N4C12H11O8分子式也是猜想出來的,在學術上非常不嚴謹。就算它是用丙二腈制造出來的,那也是有毒物質。丙二腈又稱二氰甲烷,毒性如同氰化物。在含金礦物中用它的確能浸出金。該方法是美國礦業局1970年發明的,并取得了專利。丙二腈的分子式為CH2(CN)2,能在堿性溶液中緩慢分解生成游離CN-,在氧化礦石中可以溶解出金來。不過與氰化鈉相比,溶解金的速度較慢。金與丙二腈結合能生成配位化合物Au[CH(CN)2]-,其反應式如下:
Au+CH2(CN)2+OH-→Au[CH(CN)2]-+H2O。
所以,即使恒生科技公司用丙二腈作配位劑去制成金的絡鹽,其毒性也不會比氰化亞金鉀低。以我局外人猜測,用氰化鉀制造氰化亞金鉀效率要高得多,故恒生公司不會舍近求末去用丙二腈。他們料想電鍍行業對丙二腈不熟悉,故意放一個煙幕彈來迷惑一些人。
現在,已有幾位專家認為:“丙爾金”的專利系偽造,按照制備方法根本做不出來。申請的專利,從化學的角度來看結構式,根本不可能。有數位專家質疑說:專利一看就是假的,分子量不是測出來的而是算出來的,而且專利中連熔點沸點都沒有。氰化亞金鉀含金量為68.3%,“丙爾金”的含金量為51%,以51作分子,68.3作分母去除,得出值近75%,這與好幾個單位化驗結果“丙爾金”是75%氰化亞金鉀和25%檸檬酸鉀的混合物高度吻合。
四、事實勝于雄辯,真假不難判明
現在,曾經為“丙爾金”作過檢測的單位也紛紛發表聲明,對檢測報告申明作廢;因為請他們檢測的產品是恒生公司自己送樣的。恒生公司送的樣品在這種情況下已不具法律效力。曾為“丙爾金”做了“分子結構的研究”和“分子式的命名”的中國電子科技大學也聲稱作廢。這是值得歡迎的。恒生科技公司自然還要辯白,其律師也責難江門警方。三門峽市警方意見也與江門警方相左。從向上匯報材料顯示,認為恒生無犯罪事實,控告江門警方違反法律,濫用職權,違規立案。三門峽方面認為“丙爾金”是一種新的物質,目前尚沒有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只有經國家相關部門認可的恒生科技的企業標準。三門峽經濟技術開發區工信局也對恒生公司愛護有加,他們還做著每年幾百億銷售額的美夢,把恒生公司當作三門峽市增加GDP和稅收的大戶。可惜的是,這可能是鏡中花,水中月,回到現實來才是明智之舉。
有人說,恒生公司是遭同行業因利益關系舉報陷害的。如恒生公司沒有造假,那對他們的舉報則屬于誣告;如舉報屬實,舉報者是有功的,應當給予獎勵。
在這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的情況下,這真假孫悟空究竟如何去判別?其實判斷此事并不難,恒生科技公司只要拿出下列兩個證據來即可:
(1)證明江門警方查扣的“丙爾金”不是恒生科技公司的產品,是人家冒牌偽造的,并抓出李鬼來。
(2)在有關專家監視下,合成出無毒的“丙爾金”,并用它配制鍍金溶液,電鍍出質量不低于氰化鍍金液的金鍍層來。
這樣既說明問題,又可挽回聲譽。而靠已獲得的榮譽,靠部委發出的紅頭文件,靠院士、專家的鑒定意見,靠領導人的發言、題辭或靠曾經為“丙爾金”作過化驗檢定的單位的報告作證明,統統是無濟于事的。因為人們懷疑你的前提是造假欺騙,榮譽及部委文件是騙來的,院士、專家鑒定意見以及領導人的發言和題辭也是人家在蒙朧中所為的??柯蓭煆男谭ㄉ蠟槟銈冝q護也是蒼白無力的。事實勝于雄辯,只有拿出事實來才能解除恒生科技公司的危機;假的真不了,真的也假不了,是非曲直到頭來必然會搞清楚。恒生科技公司能拿出令人信服的證據來嗎?如按照你們用丙二腈做配位劑,即使能合成出來“丙爾金”,也絕對不是無毒的,因為用的也是氰根(CN-),與氰化亞金鉀相比只是換湯不換藥而已。
五、社會期盼事件真相
“丙爾金事件”這池渾水雖然還未完全見底,但是事件真相已經逐漸清晰起來,這出鬧劇應該落幕收場了。國家有關部委應該舉起法槌,對這次事件蓋棺定論,給大家一個明確的交代。這涉及到國家的公信力。如恒生公司拿不出上述兩個證據,那么造假就確實無疑了。這是一個利欲熏心和學術不端而鬧出的烏龍和笑話!有錯必糾,是我黨優良傳統。發改委、工信部等國家有關部委,本著“清潔生產、保護環境”的精神,大力推廣“無毒、無氰”的清潔材料“丙爾金”,其出發點是好的,這是他們關注民生的體現。有關部委畢竟不是行業技術專家,出點錯人們是能夠理解的。但是作為國家的行政主管部門,對于這種要在全國范圍內推廣的明令,須更謹慎些,在確認無誤后再正式推廣為好。當然,對偏聽偏信造成如此后果也不能完全推卸責任,要敢于擔當,須有個高姿態的表態才好。
如果“丙爾金”確實是假的,那責任首先是事件的始作俑者,也就是三門峽恒生科技研發有限公司的張群剛。他在利益的驅使下,送檢時申報的“丙爾金”成分和含量信息嚴重失實,未申報含有主要有毒成分氰化亞金鉀。是他故弄玄虛,以電鍍行業不太熟悉的丙二腈作晃子,用來掩蓋其在氰化亞金鉀中摻入檸檬酸鉀冒充新物質的陰謀。張群剛為牟取暴利,改頭換面、弄虛作假,將“有毒”說成“無毒”,玩弄政府、國家部委于股掌之間,置人生命財產于不顧,居心險惡,理應追究他法律責任。萬幸的是未出人命,要是出了人命,那張群剛更要罪加一等;所以回過頭來,張群剛應當感謝舉報人。因為人們只知“丙爾金”是無毒的,運輸、貯存和使用過程中不加注意,出人命案是遲早的事。
2011年7月31日,對恒生科技申報起到“專家論證”作用的香山會議紀要顯示,有關專家、院士和協會領導確實發表過肯定“丙爾金”的發言,這是情有可原的。因為與會院士、專家、領導,他們不是萬能的。有的人不從事電鍍專業,所以事實上對此并不太了解,只是認為無氰電鍍這個方向是對的,應當肯定。在會上只是聽介紹,具體項目怎么樣,他們沒有去企業實地考察過。他們的出發點是好的,是為了保護環境、防治污染;只是受了蒙騙,好心辦錯事而已,所以這些院士、專家門也不必背上包袱。
六、對個別“專家”的忠告
“丙爾金事件”中,個別“專家”違背科學和良知,一味為恒生科技公司吹捧,推波助瀾,言之確鑿,極具欺騙性。為什么他要這樣做?令人費解。這位在電鍍環保界很活躍的“專家”,我不知道他是否參加了香山會議,但看了他寫的推薦“丙爾金”的文章,吹捧張群剛肉麻的話這里不說了,現在只是把他涉及“丙爾金”和丙二腈的技術問題摘錄幾段,以供大家“欣賞”、品味,看看他的理論是否立得住腳?他說:“筆者親赴三門峽恒生科技研發有限公司,對‘丙爾金’的生產工藝和鍍金反應過程進行了深入研究,由此對‘丙爾金’有了新的認識。同時,還研究了‘丙爾金’在鍍金過程中殘留的丙二腈會逐步發生水解、生成無毒的腈基乙酸銨和丙二酸銨。另外,‘丙爾金’新材料也是經國家權威機構鑒定,不屬危險化學品,屬實際無毒產品。再加上‘丙爾金’電鍍金廢液只需簡單處理、廢水則無需處理就能達標排放,不存在環保問題?!虼?,‘丙爾金’鍍金材料不僅是無毒、清潔的、環保的,也可以界定是無氰的?!?/p>
真是妙哉!這位“專家”的敬業精神值得欽佩,他風塵仆仆、不辭辛勞、千里迢迢親赴三門峽這個條件不太好的西北小城市,對“‘丙爾金’的生產工藝和鍍金反應過程進行了深入研究”(請注意這里的“深入研究”),得出了“‘丙爾金’鍍金材料不僅是無毒、清潔的、環保的,也可以界定是無氰的”結論。他在文章中還如教師爺般詮釋說,丙二腈在酸性或堿性條件下是可以水解成無毒的丙二酸和氨氣的。還排出了反應式:
酸性條件:
CH2(CN)2+2H2O→CH2(CONH2)2→CH2(COOH)2+NH+4(1)
堿性條件:
CH2(CN)2+2H2O→CH2(CONH2)2→[CH2(COO)2]2-+NH3↑(2)
丙二腈的分子式為CH2(CN)2,含有二個氰根。
氰化物只有在氧化劑(如次氯酸鈉)存在條件下,通過二級化學反應才能完全分解,即先在堿性條件下將它水解成低毒性的氰酸根(CNO-),這被稱作一級反應;然后在微酸性條件下將氰酸根進一步進行二級反應,才能將其分解成二氧化碳和氮氣。這是搞環境保護的人的最基本常識。如果不加氧化劑就能在酸性或堿性條件下水解成無毒化合物,那處理氰化物就太容易了,這顯然是誤導。按照這位“專家”的實際水平,他應該懂得這個原理,但他把“丙爾金”的廢水處理上升到如此稱奇的理論,著實令人費解。要知道專家的話,欺騙性會更大。我為這位“專家”慶幸,因為要是人家按你“‘丙爾金’鍍金材料不僅是無毒、清潔的、環保的,也可以界定是無氰的”去做,出了人命,那時,你也是不能逃脫罪責的。好在還未出人命,我真為你慶幸呢!
希望這位“專家”以此為戒,吸取教訓。專家的良知、人格是很重要的,是不能用金錢買到的。任何時候,不要說違心話,做違心事,不然會被人瞧不起。良藥苦口,忠言逆耳,請恕我的直言。得罪之處,望請諒解?!蛑袊砻婀こ虆f會電鍍分會特別顧問沈品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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