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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金屬污染頻出需重新定位發展思路
發布日期:2012-02-23 關注:3232

重金屬污染頻出需重新定位發展思路

來源:人民網

 

  近年來,僅發生的鎘污染事件,就有2005年的廣東北江韶關段鎘嚴重超標事件,2006年的湘江湖南株洲段鎘污染事故,2009年的湖南省瀏陽市鎘污染事件。至于其它重金屬污染事件,僅“血鉛超標”事件,就已涉及陜西、安徽、河南、湖南、福建、廣東、四川、湖南、江蘇、山東等省。(2月1日《中國青年報》)

 

  重金屬污染與其他傳統的環境污染不同,看不見摸不著,即使被污染所傷害,不經過醫療檢測也很少被人所知,而這種無形殺手對人的傷害和對自然的破壞程度又遠遠超過其他污染,且治理上也是相當困難,不僅投入大,而且要想徹底根治幾乎又很難實現,或許正是因為其隱秘性較強一般人又不易察覺,因此,如果官方疏于治理或信息不透明,其潛在的威脅和危險是相當大的。

 

  對于重金屬的污染雖然治理很難,但只要端正發展經濟和保護環境雙贏的指導思想,預防重金屬污染不僅在技術上不存在任何問題,同時,在管理上也不難做到,縱觀這屢屢發生的重金屬污染事件,無論是鎘污染事故還是波及數省的“血鉛超標”事件,其根源均在于重經濟發展輕環境保護的功利思想作祟,污染企業忽視排污治理甚至同環境爭效益,而地方政府為了“保護”這些納稅大戶,往往對其污染排放也是明緊暗松甚至睜只眼閉只眼。

 

  從報道中我們也看到,重金屬污染是重金屬或其化合物造成的環境污染,主要由采礦、廢氣排放、污水灌溉和使用重金屬制品等人為因素所致。而采礦企業大多都是一些地方經濟發展的“龍頭”,對于這樣的企業,當地政府有意無意間都會“高看一眼”,甚至不乏出臺“紅頭文件”不允許相關部門去“找麻煩”,比如,最早發生血鉛超標事件的甘肅徽縣一家企業,不僅是該縣“首批重點保護企業”,早在血鉛超標事件發生三年前,縣政府有關文件中就規定:未經政府特許,任何單位或團體,沒有特殊原因,不能到重點保護企業檢查,其中包括環保部門。這次春節期間廣西發生的“鎘污染”,波及珠江流域龍江河段數百公里,至今污染源仍沒有最終確定,因為此次鎘污染事件同2011年8月云南南盤江“鉻渣污染”事件一樣,沿河周邊重金屬礦產開采企業“泛濫而無序”,環保監管并沒有到位。個中原因恐也很難擺脫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的不對等。

 

  實際上,國家包括各地方政府不止一次的強調不能以犧牲環境保護來換取經濟發展,而事實上從每一次污染事件中,都不難發現在追求經濟發展面前,環境保護依然明強實弱,甚至還不得不為經濟發展讓道,從媒體的報道中,我們也不止一次的看到和聽到環保官員為此大倒苦水。

 

  發展經濟的根本目的是為了提高人們的生活質量,而環境的優劣直接關系到人們的健康,可以說,沒有健康的生存環境,發展經濟則沒有任何意義,重金屬污染頻發說到底,還是地方政府追求經濟發展的“短腿”行為,沒有從思想深處認識到環境保護對生命健康和可持續發展的無可替代,現代社會的文明進步,更需要把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的主次進行重新劃分,并且能形成一個共識,要看到,在科技發展的今天,我們要在避免環境污染的前提下發展經濟并不困難,但如果把發展經濟放在保護環境前面的首要位置,就有可能讓我們付出更多經濟上甚至幾代人生命健康的代價,而有些污染后果還無法逆轉,況且,隨著各種新型產品的研發和生產,各種未知的污染也會隨之產生,因此,新時期的環境保護,不僅需要政府部門領導具有戰略家的目光,更需要思維上與時俱進的轉變。(四川新聞網太陽鳥時評)

 

(來源:四川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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