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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加大對有色金屬行業重金屬污染的防治
發布日期:2011-12-30 關注:3146

湖南加大對有色金屬行業重金屬污染的防治

來源:中國電鍍網

湖南省人民政府日前出臺了《關于促進有色金屬產業可持續發展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這是湖南加快產業結構調整、推進“四化兩型”建設、貫徹落實國務院批準的《湘江流域重金屬污染治理實施方案》的一件大事,也是目前全國第一個基于有色行業重金屬污染防治而頒布的省政府文件。湖南如何實現有色金屬產業可持續發展,摸索出一條為全國重金屬污染防治提供示范的路子?

著力解決歷史遺留問題

有色金屬產業一直是湖南省的支柱產業。但長期以來,湖南有色金屬產業存在著發展質量不高、市場競爭力不強、環境污染重等一系列問題。

另一方面,資源利用率不高也成為制約有色金屬產業可持續發展的一個瓶頸。湖南省有色金屬礦產資源利用率為65%,比國外先進水平低5%~15%。鉛、鎘在湖南省重金屬污染物排放中所占比重分別為80%、90%,致使一些河流、土壤存在環境安全隱患。

為了著力解決這些歷史遺留的污染問題,湖南省政府不久前召開新聞發布會,湖南省環保廳副廳長、新聞發言人謝立告訴記者,《意見》指出要開展污染場地環境調查和風險評估,加強對污染場地的環境監督管理。在2012年12月31日前,消除歷史遺留堆存危險固廢的環境安全隱患;在2015年12月31日前,基本完成歷史遺留的含重金屬危險固廢的資源化與無害化處置。啟動一批廢棄物堆存場地、受重金屬污染農田、礦區環境治理和生態修復等工程項目。重點建設郴州市、衡陽市、株洲市等有色金屬產業集群。

規范有色金屬產業環境準入

《意見》就有色金屬產業環境準入做出了相關規定:對次氧化鋅生產規模小于1萬噸/年、氧化鋅生產規模小于8000噸/年、硫酸鋅生產規模小于1萬噸/年和生產規模小于國家產業政策準入條件的鉛、鋅、銅冶煉以及鋁、鎢、錫、銻新改擴建等項目不予審批;對超過污染物總量控制指標、生態破壞嚴重或者尚未完成生態恢復任務地區的有色金屬新增污染物排放項目不予審批;對非工業園區的有色金屬新建項目原則上不予審批;對布局不合理、環境敏感區域和群眾反映強烈的項目不予審批;對符合準入條件的項目遵循區域“等量置換、資源保障”的原則,嚴格項目前期論證和審批;對不符合環保法律法規、產業政策的項目,一律不予審批。

《意見》對強化老污染源治理和環境監管提出兩條關鍵措施:一是依法關閉非法和重大環境安全隱患企業,淘汰落后產能,對未經環保部門審批的非法企業、存在重大環境安全隱患的企業、超標排放經停產治理后仍不能達標排放的企業、位于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內或居民集中區達不到衛生防護區域要求的污染物排放企業,在2011年底前一律關閉。二是加快有色金屬工業企業向工業園區聚集,對經環保部門審批、但不能穩定達標的有色金屬工業企業,要在2012年底前通過整治整合,達到行業環境準入條件,并向有色專業工業園區集中。

湘江流域重金屬污染排放下降50%

在重點區域污染綜合治理方面,湖南省按照“一區一策”的原則,制定衡陽市水口山及周邊等地區,桃江縣、安化縣涉砷、涉銻地區,沅陵縣等涉砷、涉鎘地區,慈利縣鎳鉬礦開采區,湘西自治州有色金屬采選和冶煉地區,石門縣雄黃礦地區,邵東縣以及東安縣等重點區域重金屬污染綜合防治規劃,注重預防和綜合治理,逐步改善區域環境質量。

《意見》對全省未來5年有色產業可持續發展提出了非常具體的目標,力爭有色金屬產業持續穩定發展。到2015年,有色產業步入良性發展軌道,電解鋁、電解鋅等主要有色金屬產品綜合能耗和金屬綜合回收率達到世界先進水平;可利用余熱回收率達到100%;工業用水循環利用率大于88%;固廢資源化和無害化處置率達到100%;重點企業清潔生產水平達到二級以上;湘江流域重金屬排放量比2007年下降50%,其他重點防控區重金屬排放量比2007年下降15%;重金屬環境風險和污染事故得到控制,安全隱患基本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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